近日,市民张先生反映,他在市区学府名著小区买的新房,刚装修完几个月,太阳能地埋热水管出现漏水。因漏水出现在质保期内,开发商同意对张先生进行赔偿,但双方对赔偿数额存在争议,双方各执一词,无法达成一致。
刚出租几天 物业通知房子漏水
张先生是阳信人,2021年购买了学府名著小区6号楼1单元1902房屋,于2022年年底交付。
“交房后我就一直在装修,直到今年7月份达到入住条件。因为我不在市区居住,就将房子出租了出去,租户是8月1日住进来的。”张先生说,8月9日物业管家通知他,怀疑他家里漏水。他来到小区打开房门后,发现墙壁底部有潮湿迹象,并未发现有明显漏水。
8月12日,张先生自己找了专门查漏的师傅,终于查明是客厅靠近阳台的位置太阳能地埋热水管出现漏水,并进行了处理,由开发商支付了查漏维修费用。
对于赔偿方案 张先生表示无法接受
事情发生后,张先生与开发商协商赔偿事宜。开发商提出两种赔偿方案:一是一次性赔偿张先生8000元,房屋损坏由张先生自己维修;二是房屋损坏由开发商维修,一次性赔偿张先生4000元。对此,张先生表示无法接受。
“刚发现漏水的时候,房屋损坏还不明显,尽管现在已经不漏水了,但漏水的危害是有延续的。”张先生说,“门、门套以及全屋定制的柜子底部已经开裂,将来会开裂得更厉害。墙皮也已经起包发霉,如果只是简单地重新刷腻子,肯定还得脱落。”
张先生表示,要彻底解决漏水带来的危害,需要把地板砖全部拆开,将浸水的沙子、水泥混合物更换成干燥的。墙面要彻底晾干后,再重新刷腻子。还有房子漏过水,肯定也会贬值。“当初买房花了近百万,全屋定制近2万元,光地板砖就3万多元,这样赔偿我肯定无法接受。”张先生说。
开发商:如无法协商 建议走司法程序
学府名著建设单位施工负责人表示,今年8月初物业公司人员巡查过程中发现6号楼1901(1902隔壁)户内墙角潮湿,通知建设单位人员到场查看,怀疑1902房间内部漏水,物业公司及时通知1902业主张先生,后张先生找专业查漏单位检查发现,客厅太阳能地埋热水管线渗漏并维修。
“管线维修好后,我们安排了劳务每天对地下渗水进行排水,大概持续了一周左右。后来因为赔偿事宜没有协商好,业主拒绝我们继续上门排水。”该负责人表示,根据国家现行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,漏水属于质保期内,施工单位支付查漏及维修费用。该事件发生后业主提出赔偿要求。公司本着‘业主至上’原则,维护业主利益,愿意提供适当赔偿。但业主提出赔偿20万元,后又降为15万元,最终未能与业主达成一致。另外,交房时水管打压试验,并无漏水现象,业主也认可。况且,每位业主人手一份《住宅使用说明》,住户不得私自更改水电等设施配置。而业主在装修时私自改装水电设施,是否造成漏水尚不明确。公司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积极去解决问题,也希望能跟业主积极协商,根据实际受损情况制定一个让业主满意的处理方案。若最终仍未达成一致意见,业主可以走司法程序。同时,公司也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来源:鲁北晚报